(吉隆坡1日讯)高庭今日裁决,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项目的3项贪污罪,罪名成立。
罗斯玛被判10年监禁,罚款9亿7000万令吉,是高庭就贪污案判处的最高金额。
高庭法官Mohamed Zaini Mazlan指出,如果罗斯玛无法缴付罚款,则另加监禁30年。
Zaini宣判时指出,辩方无法针对控方论据提出合理质疑。
这场审讯历时40多天,并传召了23名控方证人。
Zaini早前驳回罗斯玛要求他退审的申请。
现年70岁的罗斯玛被控通过助理Datuk Rizal Mansor向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Saidi Abang Samsudin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,以协助Jepak获得教育部在2016年4月至8月颁发的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项目合约。
她还被控在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,在布城官邸及Jalan Langgak Duta的私邸,分别收受Saidi的15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,合共650万令吉。
(编译:陈慧珊)